首页 > 活动专区 >
国网江苏电力2018年配(农)网7类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公告
发布人:消息 时间:2018-05-05  新闻来源:国家电网  浏览量: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8年配(农)网设备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减少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的重复性劳动,保证供应商信息真实性,提高评标采购工作效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以下简称“核实”)工作,核实工作成果将全面应用于10kV配(农)网物资(设备、线路材料)协议库存采购资格预审。对于通过本次核实的10kV配(农)网设备供应商将发放《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以下简称“证明函件”)。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工作安排,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开展2018年配(农)网设备供应商核实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对象

本次核实对象为江苏省内注册的“总部委托省公司实施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产品目录”供应商。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指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地址。

 

二、核实报名
1.核实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8日中午12时期间。
2.江苏地区所有自愿参加核实的供应商均须通过江苏天源招投标网(www.jstyzb.cn)资质能力核实模块生成《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并填写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成功后,完成核实申请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天源招标资质核实系统用户手册 - 供应商分册》(附件3)。
注:①参加核实的供应商如果未在“江苏天源招投标网”注册,请及时完成会员注册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天源招标资质核实系统用户手册 - 供应商分册》(附件3);②通过系统生成的《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下载后,请不要修改任何内容,如需修改,请在网站中重新填写生成;③压缩包文件包括《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盖章版和承诺书盖章版。
3.请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平台”)如实填写所申请物资相关信息并在ECP平台中提交核实申请,供应商在ECP平台上提交核实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8日中午12:00,未在ECP平台上提交核实申请将不安排核实。
4.《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承诺书、ECP平台填报信息并提交核实申请须全部完成方能报名成功,三者缺一不可。
5.对于国家电网公司在ECP平台发布的最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受理仍在处罚期内供应商的核实报名。
三、关于注册信息变更供应商的特别说明
拟变更注册信息(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请提前申请,尽快完成审核,保证ECP平台上处于“审核通过”状态。在2018年5月8日前不能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的供应商,本次将不受理核实。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请关注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发布的以下两份公告。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及信息变更功能升级的通知》(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8014001/35644.html)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变更证明资料提交的补充说明》(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8014001/37192.html)
四、核实时间/地点安排
1.文件核实:
①文件核实预约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9日。请各供应商在江苏天源招投标网资质能力核实模块进行预约,如逾期不预约的供应商将由工作人员分配文件核实资料提交时间。
②文件核实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及短信通知。
③供应商在递交支撑性文件(纸质)时,应递交一式三份《原件文件目录及签收表》(格式见附件4),工作人员将按该目录签收文件。
④供应商根据合同和发票文件,完成《业绩发票信息》(格式见附件5),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于文件核实阶段将电子版及盖章版提交至工作人员。
⑤退还资料时请持递交资料时的《原件文件目录及签收表》原件领取递交的原件文件。
2.现场核实时间:2018年5月28日-6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核实工作要求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附件6供应商核实工作须知”,依照“附件7资质能力核实资料准备提示”、“附件8资质能力核实标准”、“附件9供应商核实指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各供应商对照核实标准认真梳理ECP中填写的试验报告,对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应自行删除,对ECP中填写的所有试验报告,应全部提供试验报告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核实为“黑色”的试验报告信息。
各供应商对照核实标准认真梳理ECP中填写的业绩,对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应自行删除,对ECP中填写的所有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业绩,应全部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需提供相应的配送单原件)及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包括已核实为“黑色”的业绩信息。
专家组将针对ECP平台上填写的资质业绩信息开展核实,请各供应商注意及时修改信息,保持ECP平台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若专家组在核实过程中发现ECP平台上信息与实际不符,尤其是虚增报告、业绩、设备等重要信息的供应商,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将进行现场核实:
①新申请且前期未参加过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的供应商;
②前期参加过资质能力核实,但核实结果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
③企业资质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重组、并购、划转等情况;
④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生产厂房搬迁、生产设备改造等;
⑤核实专家组或核实委员会认为其它有必要到供应商现场核实确认的。
六、供应商廉洁承诺及核实工作人员廉洁情况反馈
为廉洁开展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工作,请参加现场核实的供应商填写附件10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廉洁承诺书》,当场交给现场核实的工作人员。同时为加强对现场核实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请供应商于专家组现场核实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将附件10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反馈表》盖章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dflzxcz@163.com邮箱。
七、信息公示
核实工作结束后,将在ECP平台上对供应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范围见附件11),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供应商,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对招标投标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的,将依法向政府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供应商在参与今后的招标采购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将“证明函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或提交资质文件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相关辅助性证明材料。因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数据容量大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形的,依法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失败等相关风险。
八、核实结果
核实结果反馈时间: 2018年6月25日前。
国家电网公司针对满足核实标准的供应商在ECP上生成“证明函件”,并公告通知供应商下载。本次“证明函件”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在有效期内该“证明函件”可以用于国家电网公司10千伏及以下配(农)网项目(协议库存)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国家电网公司针对不满足核实标准的供应商发放“反馈单”。
九、咨询电话
1.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报名咨询:
   吴鹏      电话025-81022641
2.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业务咨询:
   梁辰      电话025-81022622
3.ECP平台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关键词:国网,江苏,电力,2018年配,农,网,7类,物资,国网,

分享:

推荐文章

  1. 01
  2. 02
  3. 03
  4. 04
  5. 05
  6. 06
  7. 07

最新文章

  1. 01
  2. 02
  3. 03
  4. 04
  5. 05
  6. 06
  7.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