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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电老虎 时间:2018-09-28  新闻来源:未知  浏览量: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为GWJSZB180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标段名称)

合同包

个数

包号

1.

无线通信设备(虚拟桌面安全终端)

1

1

2.

救生包

1

1

3.

中央空调系统

1

1

4.

GIL智能巡检机器人

1

1

5.

调度交换机

1

1

6.

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

1

1

7.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4

1~4

8.

智能一体化电源系统

1

1

9.

通信网关

1

1

10.

通信电源系统

1

1

11.

劳保工作服

3

1~3

12.

识别仪

1

1

13.

线损测试仪

1

1

14.

框架式电容器组(不含电抗器)

1

1

15.

配电终端检测装置

1

1

16.

特高压系统仿真试验设备

1

1

17.

特高压用仪器仪表

1

1

18.

协议转换设备

1

1

19.

引流线夹(碳纤维导线后备线夹)

3

1~3

20.

在线监测集成系统

1

1

21.

综合在线监测装置(分布式故障诊断装置)

3

1~3

22. 

零散物资

1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位在ECP平台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3)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1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7)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

3.4.1以下标段可接受代理商投标:救生包、中央空调系统、GIL智能巡检机器人、调度交换机、通信网关、通信电源系统、配电终端检测装置、特高压用仪器仪表、零散物资。

3.4.2 以下标段可接受经销商投标:零散物资。

3.4.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4 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本次招标的“无线通信设备(虚拟桌面安全终端)、救生包、GIL智能巡检机器人、通信网关、通信电源系统、线损测试仪、框架式电容器组(不含电抗器)、配电终端检测装置、特高压系统仿真试验设备、特高压用仪器仪表、综合在线监测装置(分布式故障诊断装置)、零散物资”十二个标段涉及相应物料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要求具体见附件二“最高限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9:00至2018年10月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标书售价一览表,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应以自己单位的名义通过电汇方式将标书工本费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支付标书工本费,将无法购买标书。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请投标人于务必于2018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8年10月9日上午12:0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3.3 如因投标人逾期支付或者因投标人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概不退还。

如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流标,投标人凭标书工本费发票退还标书工本费。

4.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8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相应位置。

4.5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CA证书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澄清内容并进行确认。

4.6请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报价文件(开标文件)上传。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9: 3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次投标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如下:

a.请投标人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p.sgcc.com.cn)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报价文件(开标文件)上传。

b.请投标人至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网上服务大厅(https://bid.js.sgcc.com.cn/tyzb)(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最新版天源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上传(非网上服务大厅会员无法正常使用该工具,请及时注册会员)。

注: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的“开标文件”应为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导出的开标文件。

(2)开标文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3)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完整电子版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指定的位置(详见附件四)。

(4)本次招标所有标段的商务投标文件均采用结构化电子投标方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网上服务大厅离线投标工具(天源招标离线投标工具)”中结构化要求填报相关应答数据并上传相应的支撑性文件(结构化投标文件的操作方法见附件五);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的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则需承担投标可能失败的风险。

5.3投标文件用途:

a. 本次开标文件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不接受纸质文件; 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密封递交至南京市凤凰西街243号招标楼一楼供应商服务大厅;

b. 开标文件以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c. 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的电子版为准;

d. 当因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部分投标人已成功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的电子文件解密失败时,代理机构将于2018年10月22日12:00前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共信息栏”和“网上服务大厅通知公告栏”对解密失败的标段及投标人进行通知公示,请相关投标人在通知公示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最终版电子文件(包括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不包括开标文件,最终版电子文件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的最后一版投标文件,可使用天源离线工具提供的“导出最后提交文件”功能将最后一版文件导出,不得修改最终版电子文件的任何内容,否则将导致验证不通过)重新加密、签名,并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若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加密上传文件、擅自修改最终版电子文件、文件损坏或无法打开等原因造成无法评审的,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提交电子商务平台的开标文件和提交网上服务大厅的完整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请各位投标商登陆网上服务大厅,在企业信息维护中填写完整的开票信息,招标公司据此开具相关发票(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代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该信息填写错误或未及时填写该信息导致发票开具错误,责任由投标商自负。

5.6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在开标会议现场或者登陆国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使用本人合法数字证书查看开标报价。投标人可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https://bid.js.sgcc.com.cn/tyzb)观看开标现场网上视频直播,见证监督开标过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网上服务大厅”(https://bid.js.sgcc.com.cn/tyzb)、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邮编:210036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招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50783004710001

收款人名称: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25-81022207传真:025-81022232

项目经理:王经理 电话:025-81022018

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咨询电话:025-81022210、81022212、81022252、81022255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15号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方式:025-85853808

8. 其他事项

8.1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2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8.3 Excel“货物清单”中部分标段补充物料扩展描述如下“附件三、物料扩展描述”。

8.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或放弃部分标包,请投标人务必登陆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对所弃标包做相应的不开标设置。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人主动弃标情况说明,以投标人最终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不开标设置为准,如因投标人未主动对所弃标包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不开标设置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本次开标报价公示以投标人上传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为准,投标人自行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做不开标设置的将不公示报价;

8.6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的电子版为准,未按要求上传对应电子版文件的投标人,将在评标阶段做否决投标处理。

8.7按分标打包下载的招标文件若未包含“技术规范通用部分”的,投标人可自行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网页首页“采购标准”下的“物资采购标准”菜单内下载相应招标设备或材料的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若对技术通用部分中内容有差异响应的,请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未列明的,招标人将视为完全响应。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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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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